
消防水池儲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車水泵取用。本條對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作瞭(le)規定,說明如下:一、爲便於(yú)消防車取水滅火,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應滿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裝、檢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二、爲使消防車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應保證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過6m。三、爲便於(yú)撲救,也爲瞭(le)消防水池不受建築物火災的威脅,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築物,一般不宜小於(yú)5m,也不大於(yú)40m。但考慮到在區域或集中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設計上這樣做有一定困難。因此,本條規定消防水池取水口與被保護建築物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OOm。當消防水池位於(yú)建築物内時,取水口或取水井與建築物的距離仍須按規範要求保證,而消防水池與取水口或取水井間用連通管連接,管徑應能保證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積不得小於(yú)zui大一台(組)水泵3min的出水量。

工藝原理:化糞池是一種利用沉澱和厭氧發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懸浮性有機物的處理設施,屬於(yú)初級的過渡性生活處理構築物。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糞便、紙屑、病原蟲...懸浮物固體濃度爲100~350mg/L,有機物濃度CODCr在100~400mg/L之間,其中懸浮性的有機物濃度BOD5爲50~200mg/L。污水進入化糞池經過12~24h的沉澱,可去除50%~60%的懸浮物。沉澱下來的污泥經過3個月以上的厭氧發酵分解,使污泥中的有機物分解成穩定的無機物,易腐敗的生污泥轉化爲穩定的熟污泥,改變瞭(le)污泥的結構,降低瞭(le)污泥的含水率。定期将污泥清掏外運,填埋或用作肥料。要求:化糞池的沉澱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計算容積,應按《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範》(GB50015-2003)第4.8.4~4.8.7條確定。污水在化糞池中停留時間宜採用12h~36h。對於(yú)無污泥處置的污水處理系統,化糞池容積還應包括貯存污泥的容積

化糞池的發展趨向:生活中污水對環境污染日益嚴重,該産品在總結引進國外生活污水處理工藝的基礎上,結合科研成果和工程實踐,採(cǎi)用高分子複合材料,工廠化生産,是一種高效、節能、質輕、價廉的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成功替代瞭(le)傳統磚砌和鋼混化糞池因滲漏、運行工況不佳而污染地下水質和影響周圍建築物的安全。該産品利用水的重力流,不需任何外來動力和運行費用,節省能源、管理方便。具有很好的的社會效益、環保效益和經濟效益。

污水處理設備首先確定開槽長寬深,長與寬按照所安裝化糞池尺寸各外擴700mm。深度根據市政标高與我方進水管位置決定(進水管上管壁與罐頂距離50mm,出水管上管壁與罐頂距離100mm也可根據採購方需要調整落差)。2,南通地耐力要大於10噸,否則需做100mm厚混凝土墊層。3,有地下水時,需鋪設100mm卵石層,然後再100mm混凝土墊層,再100mm砂墊層。4,無地下水時,地耐力大於10噸時隻需鋪設100mm砂墊層。

消防水池:消防池是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動消防水泵吸水的儲水設施。當出現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内、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採(cǎi)用一路消防供水或隻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yú)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yú)50m;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yú)建築室内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等規定之一時,都應當應設置消防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