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泥水混合:傳統化糞池的應用已經有一百多年曆史,技術路線是污水和污泥接觸的模式,沉積的污泥消化降解産(chǎn)生沼氣、二氧化碳、硫化氫等消化氣,消化氣的上浮作用對污泥産(chǎn)生擾動,消化氣對污泥的擾動作用能夠讓污泥與生物菌群的混合更充分,有助於(yú)消化降解。但底部污泥随消化氣上升,氣泡逸出後,污泥又重新向下沉澱,這些上升和沉澱的污泥又重新污染污水。在化糞池污水與污泥接觸混合的技術模式下,影響化糞池的沉澱及出水水質,需要延長污水停留時間來改善沉澱效果及出水水質,污水停留時間一般爲12-24小時。

工藝原理:化糞池是一種利用沉澱和厭氧發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懸浮性有機物的處理設施,屬於(yú)初級的過渡性生活處理構築物。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糞便、紙屑、病原蟲...懸浮物固體濃度爲100~350mg/L,有機物濃度CODCr在100~400mg/L之間,其中懸浮性的有機物濃度BOD5爲50~200mg/L。污水進入化糞池經過12~24h的沉澱,可去除50%~60%的懸浮物。沉澱下來的污泥經過3個月以上的厭氧發酵分解,使污泥中的有機物分解成穩定的無機物,易腐敗的生污泥轉化爲穩定的熟污泥,改變瞭(le)污泥的結構,降低瞭(le)污泥的含水率。定期将污泥清掏外運,填埋或用作肥料。要求:化糞池的沉澱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計算容積,應按《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範》(GB50015-2003)第4.8.4~4.8.7條確定。污水在化糞池中停留時間宜採用12h~36h。對於(yú)無污泥處置的污水處理系統,化糞池容積還應包括貯存污泥的容積

化糞池的作用:化糞池是基本的污泥處理設施,同時也是生活污水的預處理設施,它的作用表現在:1、保障生活社區的環境衛生,避免生活污水及污染物在居住環境的擴散。2、在化糞池厭氧腐化的工作環境中,殺滅蚊蠅蟲卵。3、臨時性儲存污泥,有機污泥進行厭氧腐化,熟化的有機污泥可作爲農用肥料。4、生活污水的預處理(一級處理),沉澱雜質,並(bìng)使大分子有機物水解,成爲酸、醇等小分子有機物,改善後續的污水處理。化糞池(huàfènchí)是處理糞便並(bìng)加以過濾沉澱的設備。其原理是固化物在池底分解,上層的水化物體,進入管道流走,防止瞭(le)管道堵塞,給固化物體(糞便等垃圾)有充足的時間水解。化糞池(septic tank)指的是将生活污水分格沉澱,及對污泥進行厭氧消化的小型處理構築物。

一般消防水池:1、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優質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内室内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内補充的水量;2、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3、優質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於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4、容量大於10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5、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被保護建築物(水泵房除外)外牆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爲40m。